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9 21:48:56

範例!!小心詐騙

本文最後由 大姆哥 於 2019-4-10 09:33 AM 編輯

因為不是論壇反映問題
更不是建議
所以發在這裡
拍謝


只因有個不是當事人的出頭鳥說我"畏罪"
靠腰!
小弟對事但不惹事
出頭鳥說要玩
還要當對方的法律諮詢
開頭就說我畏罪心虛刪文
哇靠!
建議大家不要找這種諮詢
"畏罪"用法都不會用
會害到自己
因小弟是當事人
特展現詳文 (私訊的不是當事人.也沒展示授權.所以沒洩漏疑慮.更沒偵查不公開問題)
如果小弟有指名人身攻擊...
不用告
我自首道歉辦桌可否?
如沒...
出頭鳥你也好自為之喔








PS.
真的需要幫忙可私訊小弟
"弱勢"老人小孩是重點

有被坑.被欺負的要告的也可找小弟
不大言
小到離婚大到國際官司
真的有律師團
小弟改正了
助人為快樂之本
不信就來相找
先一起喝紅酒詳談



W大站長
小弟有個不情之請
如違規要刪...
可否留文24小時 (最好是不要刪啦!小弟請您喝紅酒)
感恩

kim188出頭鳥
要說來這邊說
等你拿到那位s大的授權再讓你私下說
別再給我Repeat

K大大大大
快來啊!
等會萬一被刪文別又說是我畏罪
看了你的用詞就賭爛
我才剛再去申請到良民證咧






因上文讓小弟留存時時警惕.更潔身自愛深切檢討
但...


K大咧!!!
私訊你了還不來
等你睡飽來說明蛤


wen 發表於 2019-4-10 00:45:48

在此說明一下

文章我是隱藏並沒有刪除,主要是已經有人投訴吵架了,
但因為當下我無法詳細了解原因,而選擇暫時隱藏,
因為去年一次案例沒即時發現文章,最後結果變成路人也來一起來吵架,
吵到最後各方都賭上自己來吵架,這並非站方樂見的狀況,
有爭議的文章一般只有在處理完畢,
並且告知原發表作者後才會進行刪除,不會馬上刪除的。

PS:因為特殊狀況,文章我已經先行移出了。

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10 09:40:21

本文最後由 大姆哥 於 2019-4-10 10:12 AM 編輯

這位K先生說看不過去
好心主動跳出來說要幫人提告
開口就說小弟"畏罪"
未審先判的心態
大家千萬要小心這類人


被站長暫時封存的對談中
小弟也說到對S版友的建議跟灌水扣分讓大家公評
也絕無對S版友"謾罵"(沒這種行為怎用這詞?)
看來這位K先生是有意挑起事端
欲堅持當諮詢顧問還不出面來說清楚

當事人S版友如真覺得有身心受損可當面來此發言研討
小弟直接面對您
亦或版上申訴
要提告要直接至警局報案
勿經由網路不明第三人
相關公家機關也有"專業"法律諮詢可供詢問
小心有心詐騙









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10 10:54:06


香港?

小心此位人士

kim188 發表於 2019-4-10 13:28:51

本文最後由 kim188 於 2019-4-10 01:30 PM 編輯

你在異裂那篇文以白目 傻子謾罵S版友
不用再狡辯了 請版主打開那篇文章 大家評評理
另外,您是在指涉我''詐騙''嗎?說清楚喔

kim188 發表於 2019-4-10 13:31:40

wen 發表於 2019-4-10 12:45 AM
在此說明一下

文章我是隱藏並沒有刪除,主要是已經有人投訴吵架了,

請版主將此篇文章重新開啟,或節錄下來po到此處

admin 發表於 2019-4-10 13:51:50

我是wen

文章昨天早以移出來留存
並沒有隱藏哦。

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10 16:12:52

本文最後由 大姆哥 於 2019-4-10 06:31 PM 編輯

當事人S版友如真覺得有身心受損可當面來此發言研討小弟直接面對您
亦或版上申訴
要提告要直接至警局報案
勿經由網路不明第三人
相關公家機關也有"專業"法律諮詢可供詢問
小心有心詐騙


當事人沒出面
來了個號稱"看不慣"的唬唬叫
真不知是要用香港法律還台灣法律來亂告


搞得大家亂糟糟




律師大哥說現在網路很多不明不相干的亂入根本是搞破壞的
假使路過有瘋狗叫就惦惦閃邊點
無仇就狗不理囉


語畢!

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10 16:43:44

本文最後由 大姆哥 於 2019-4-10 06:40 PM 編輯

https://www.hd.club.tw/thread-246117-2-1.html

已能看到了
大家公評一下
小弟哪裡"謾罵"S版友了
你個人咁白目嫁"是哪裡的這是廣東人或香港人說的話, 但是套用了台灣的名詞~~~~~很多在基地交易板出沒的香港人都會這樣說
來自香江的某"專業"法律諮詢說可以告到死喔!




又看到偶像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 "
煞是百看不厭啊!
截取一小段周爺精典語錄讓大家輕鬆輕鬆









kim188 發表於 2019-4-10 17:11:29

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10 04:12 PM
當事人S版友如真覺得有身心受損可當面來此發言研討小弟直接面對您
[/ ...

您所謂''''瘋狗''''在指誰呢

james9837364 發表於 2019-4-11 20:05:46

原討論串中提供修訂的朋友也都是出於好心好意幫忙潤飾字幕,但就被這一個滿滿負面情緒的回文給模糊了焦點實在很可惜

姑且不論修訂的品質好壞(這裡也對此沒有評斷),願意無償做這些分享都應該是被鼓勵的才對

論壇就是大家可以集思廣益相互交流的地方,假若原討論串中的S大真有做的不好的地方當然其他版友可以提供建議與指教,但絕不該去直接否定他的熱誠與苦心吧,更何況還是如此激烈又尖銳的用詞,任誰看了都會為S大抱屈吧。所以希望樓主在回文及處理這類事情時能成熟理智一點,不要再讓大家看笑話了...

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11 21:37:37

本文最後由 大姆哥 於 2019-4-11 09:38 PM 編輯

james9837364 發表於 2019-4-11 08:05 PM
原討論串中提供修訂的朋友也都是出於好心好意幫忙潤飾字幕,但就被這一個滿滿負面情緒的回文給模糊了焦點實 ...


這樣算不算研討?
有說沒有懂之後再編輯成以下這樣




然後有隻說謾罵啦...
靠北...邊走咧







wt1201 發表於 2019-4-11 21:44:25

講話真的有夠難聽又不成熟,被那麼多人說了還不懂得檢討,沒救了。

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11 22:03:08

本文最後由 大姆哥 於 2019-4-11 10:36 PM 編輯

wt1201 發表於 2019-4-11 09:44 PM
講話真的有夠難聽又不成熟,被那麼多人說了還不懂得檢討,沒救了。
小弟會檢討
小弟直腸子
但有那麼多人說嗎?
說話需要矯情嗎?
套句台灣俗諺:要親你卻當作要咬你

PS.
如果沒有客觀心態就不要發言
斷章取義不是該有的說話態度
不管你說誰沒救







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11 22:21:48

本文最後由 大姆哥 於 2019-4-11 10:56 PM 編輯

james9837364 發表於 2019-4-11 08:05 PM
原討論串中提供修訂的朋友也都是出於好心好意幫忙潤飾字幕,但就被這一個滿滿負面情緒的回文給模糊了焦點實 ...
瞭解.收到
小弟敢出面發這篇...
就是要讓各位看笑話
至於看誰的笑話...
S大當事人嗎?絕不是
小弟嗎?

還是又不是當事人又莫名私訊小弟說要相告的唬唬叫?


社會事要說的有理
莫名指控"畏罪"刪文.針對S版友"謾罵"
有嗎?

感謝j大指正







大姆哥 發表於 2019-4-11 22:53:41

本文最後由 大姆哥 於 2019-4-11 10:59 PM 編輯

再次聲明


發此篇是要曝光莫名亂七八糟的亂入人士
也順便告知當事人S版友
如果小弟研討發言讓你覺得有受傷
請出面告知
小弟當下版面道歉


再者是請大家公評...
不是讓大家發洩自我壓力接續指責他人


像13樓的W大
"沒救"是醫生說的 (閣下是醫生嗎?)
而且要家人簽同意書
請來公評
不是帶一桶汽油跟番仔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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