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iilili
發表於 2011-10-27 10:03:57
很有創意啊:))~這是後人想到的?還是設計者本身就有的Idea?:-?
oo123yoyo
發表於 2011-11-20 02:56:23
噗~原來還有這麼一回事喔!真是厲害!
wjgosfax
發表於 2011-11-21 15:25:44
很可愛
不過也很有創意
rrache4
發表於 2011-11-21 23:44:51
真好奇這是怎麼發現的0.0+
ttmmm2009
發表於 2011-12-5 08:53:25
這該不會 有什麼 含意
小精靈也是韓國人創的..................
淋雨的猫
發表於 2011-12-5 17:16:16
原来组合起来 就是大嘴的说
zc149352394
發表於 2011-12-5 20:14:12
太有才了 怎么想到的 :)
kinyo0214
發表於 2011-12-5 23:21:00
哈~原來LG的前身是個小精靈!
bentley88888
發表於 2011-12-6 18:45:59
本文章最後由 bentley88888 於 2011-12-6 18:47 編輯
LG標誌如果源自小精靈設計人那真是太有創意了!
asg90118
發表於 2011-12-12 19:17:25
原來如此...
超有梗的 :))
意思是要吃掉LG嚕= =??
wgfans
發表於 2011-12-13 11:15:34
确实没有想到 是巧合 还真是设计当初就这样
mobileliker
發表於 2011-12-14 18:51:51
挺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