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j541013 發表於 2012-1-29 03:13:11

善用汽機車強制險

善用「強制險」==> 大多數不知道執行自己的權益


昨天去客戶那,客戶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註明提到肇事者逃逸)。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60萬死殘理賠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理賠步驟,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您知道您繳的強制險費用擁有哪些權益嗎?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160萬]和[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之傷害醫療給付理賠內容是什麼?
1. 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2. 診療費用:
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需費用。(病房費之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3. 接送費用:
指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
4. 看護費用:
指住院期間因傷勢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但居家看護以經主治醫生證明確有必要為限。(看護費每日以1200元為限,最高以30日為限)
5.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6.   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不過強制險只賠「人」不賠「物」(如對方修車費用),尤其如果是自己滑倒、摔車的部分強制險是不理賠的,所以為了補足強制險的不足,建議大家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花少少的幾百元,避免龐大的求償或醫療費用支出!
有興趣的朋友請參考附件檔案!



sgting1106 發表於 2012-1-29 16:01:20

感謝提供這樣的資訊...

hosonic 發表於 2012-1-30 15:41:34

謝謝提供資訊,增長知識.

bentley88888 發表於 2012-2-1 00:38:31

肇事者逃逸找不到人適用
今天新聞中港與精誠路肇事者逃逸超瞎的
警察肇事逃逸過十幾個小時後酒測0
根本就是廢話!

com9252001 發表於 2012-3-28 09:12:31

恩...長了知識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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