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t 發表於 2012-3-12 10:25:53

數位匯流淪口號? 倫敦奧運恐看不到全套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MEDIA/6955396-2762679.jpg
訂MOD也看不到倫敦奧運完整賽事?愛爾達想申請「臨時頻道」,被NCC打回票。
圖/本報資料片

「數位匯流」已成當今產業最夯名詞,馬英九總統數度強調今年是「數位元年」,但數位元年的盛事倫敦奧運轉播,因衛星廣播電視法與行政命令的限制,國內觀眾可能看不到「全套」。 倫敦奧運將有十一頻道同時播送高畫質賽事,轉播經費需五百多萬美元,因為金額太高,沒有業者有意願標購。據指出,因馬總統已說今年是數位匯流、高畫質電視元年,在政府層層「暗示」下,中華電信因此私下資助愛爾達電信,希望能拿下奧運轉播權。

據了解,愛爾達原規畫將十一路同步播出的轉播權賣給中華電信,中華電信打算於MOD播出,但卡在衛廣法及行政命令「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等規定,計畫可能胎死腹中,屆時民眾將只能「十一選三」,看到「半套」奧運轉播。

立法委員蔡正元日前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時,以林書豪的NBA賽事破題質詢,為可以在電視上看到,電腦、手機卻看不到?「數位匯流只是口號!」他把矛頭對準營運處長陳國龍:「人家在前頭努力,你在後頭扯後腿」。

陳國龍則回應,「我沒有這麼大影響力,我是按照法規處理」,強調與網路授權、MOD屬固網等有關;NCC主委蘇蘅也指出,這十一路視訊根據衛廣法,應該申請執照,蔡正元指她與陳國龍「作梗」,「我不接受你的指控」。

蔡正元強調,他關心的不是行政規則,而是國人能否同時看到十幾場賽事,奧運賽事既屬臨時性,應可參考副主委陳正倉先前的裁示:比照購物頻道案,在管理規則加上「但廣告專用頻道及因應重大節慶活動,經主管機關核可者不在此限」,即可解套。

蔡正元批評,「NCC官員壞透了!」只要站在民眾收視權益及發展數位匯流、體育等角度思考,從寬解釋法令,問題即可迎刃而解;官員卻硬指必須修法、賴給立院,若屆時民眾無法自由選看倫敦奧運,他將提案要求官員下台負責。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955396.shtml

beowheim 發表於 2012-3-12 11:32:59

 其實並不奇怪,畢竟政府的架構都是以舊思維下的產物,難免疊床架屋。

 而官員為了便宜行事,也樂得輕鬆。(說穿了就是懶嘛)

 所以我們才會一天到晚聽到什麼『3D元年』『數位元年』,結果什麼屁也沒有。

 沒辦法,『口號治國』的下場就是凡事都原地踏步。

rickywu67 發表於 2012-3-12 11:35:34

公務人員,把依法行政套上去就可以無所為了
你也沒有他的皮條,只能自求多福。

willwj 發表於 2012-3-13 10:55:26

政府的辦事效率還需要再提昇
總是以依法行政來塘塞
只是呼呼口號而已進步實在太慢了

tml7g5 發表於 2012-3-19 23:43:37

本文章最後由 tml7g5 於 2012-3-19 23:47 編輯

當政府體制殭化後,凡事照章行事,就造成一個奇特的現象,

過去的台灣毫無典章制度,隨處可行,

現在的台灣典章制度齊備,窒礙難行,

隨處可行是可悲的,早期的第四台偷跑的全盛時期是代表,

窒礙難行是可恥的,跟不上時代的法令扼殺媒體生存的空間,

當民間願意提供資源,政府卻無法以正面的態度提供協助,

只會讓整體媒體產業式微,可悲的媒體產業成天製作低成本談話性節目,

低成本政論性節目,誇張夜市叫賣式的購物頻道,

低成本重播到掉牙齒的電影及張牙五爪摔鉛筆耍帥的股票報明牌節目,

我停掉第四台電視,企圖從網路搜尋另一份淨土,網路世界更複雜,

唯一的優點是操之在我,整篇文章不是抱怨,而是無奈,

HD.CLUB有太多的先進,默默作著對媒體文化潛移默化的先驅者,

謝謝你們!!加入經研不到3個月,幾乎每天用心的吸取各位的智慧,

期待我們的官員到此一遊,你會理解一群人追求完美的強烈渴望,

那是一種生活美學的具體實現

anetu 發表於 2012-3-26 17:35:04

本來就是口號,還有人會天真的相信是事實嗎?
連個高畫質的無線台都搞不定,永遠只是口號,
真是沒救又無能。

lmcau4a83 發表於 2012-4-9 19:25:31

本文章最後由 lmcau4a83 於 2012-4-9 19:26 編輯

轉載
http://udn.com/NEWS/SPORTS/SPO6/7015110.shtml

傳授權金逾億 電視台轉播奧運卻步


【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2012.04.09 05:05 pm

倫敦奧運進入倒數計時,但台灣民眾可能不知道,七月奧運收視權目前還「僅限」中華電信MOD用戶。主要是今年倫敦奧運轉播節目授權金高昂,目前無線五台、有線電視台都喊貴,和總代理愛爾達公司還沒有簽訂轉播授權合約。

各國推動數位電視系統,英國更有意讓今年倫敦奧運做為數位化播送的典範,同時將有十一路數位頻道播送各賽事的實況轉播。台灣民眾關切的倫敦奧運轉播問題,根據昨天公布的台灣第一次「數位匯流大調查」顯示,七成二受訪者希望可以看到同步十一路轉播奧運,六成九則期待以高畫質收視奧運。對於收視高畫質節目的需求,則有近九成民眾希望可以收看到高畫質電視。

目前奧運台灣總代理愛爾達計畫在MOD的體育和綜合台上會轉播熱門賽事,並希望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爭取設立十一個臨時頻道,同步播送各比賽的現場訊號,但還沒有申設成功。

另一個問題則是倫敦奧運今年轉播授權金高昂,有線電視業者指出,愛爾達取得行動裝置、網站和電視的全代理權,據傳授權費用超過新台幣一億元,相關授權費讓各家有意轉播部分比賽的電視台望之卻步,包括電視學會(代表無線電視五台)和各有線電視台聽到授權金都喊窮。

愛爾達表示,確實沒有有線電視台來談授權合約。換言之,萬一最後業者沒有簽約,民眾除非訂閱MOD,或是透過無線五台,才能收看較多的節目,其他有線電視台完全看不到完整的比賽轉播,民眾得自己靠手機、網站去補足比賽進度。

立委蔡正元昨天批評NCC動作遲緩、法令過時。他表示,NCC動作實在太慢,愛爾達授權費用如果太貴,NCC應當主動出面協調愛爾達與有線電視台間談判授權費,必要時要由政府補助或是其他方式調解,而不是讓業者各自談,萬一沒結果,台灣民眾收看奧運權益勢必大打折扣。

因為授權金問題,今年7月的數位元年看高畫質倫敦奧運確定是跳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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