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reU 發表於 2013-6-11 10:56:10

藏身香港 美網監案揭祕者現身:我沒罪


新聞一個
http://news.chinatimes.com/world/50407391/112013061100072.html藏身香港 美網監案揭祕者現身:我沒罪


[*]2013-06-11 01:24
[*]中國時報
[*]【江靜玲/倫敦十日電】


http://www.chinatimes.com/content-images/11050105/C026110B.jpg 前中情局技術助理愛德華.史諾登踢爆美國國安局(NSA)監控偵蒐公眾網路和電話資訊的計畫。(路透)
     踢爆美國政府大規模監控偵蒐民眾網路和電話資訊的揭祕者身分曝光。現年廿九歲、目前藏身在香港的美國中情局(CIA)前技術助理愛德華.史諾登(Edward Snowden)出面坦承爆料,他知道揭祕的危險性,但他無法坐視美國政府摧毀民眾的「隱私和基本自由」,他已有「從此無法回家」的心理準備。。     曾在中情局工作的史諾登,目前以美國國防工業承包商雇員身分在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工作。史諾登說,從真相爆發後引起的討論和政治爭議,他認為自己的做法是值得的,他覺得「毫無遺憾」。     史諾登告訴《衛報》,民眾聯繫的絕大多數內容都可以自動被擷取,「如果我想要看你的電郵或你老婆的電話,我只要攔截就好了,我可以取得你的電郵、密碼、手機通話紀錄和信用卡資料。」「我不想生活在做這種勾當的社會裡…我不想生活在一言一行都被記錄的世界裡。」     他指控美國的監控令人「驚駭」:「我們能把病毒植入電腦,只要你登入網路,我就能辨識你的機器,無論有多少防範措施,你都不會安全。」史諾登說,他不認為自己犯了罪:「我們看夠了政府犯下的罪行,以此指控我未免太虛偽了。」     史諾登對揭發此事已經考慮多年,他原以為歐巴馬總統上任後會終止這種行為,不料一切依然照舊,他在慎重考量後,才決定當吹哨人(whistleblower)。他已經把在夏威夷的自宅託售,離家前往香港前,並沒有把去處和原由告訴家人和女友。     他在五月廿日飛抵香港,藏身在一家高級酒店中。史諾登希望前往以網路開放新聞自由著稱的冰島尋求政治庇護,但冰島駐中國大使亞那多提爾表示,依法須已抵達冰島方可申請庇護。而美國眾議員金恩已要求政府引渡史諾威。     史諾登接受《衛報》專訪時表示,在協助美國國家安全局從電腦網路上偵蒐資訊的過程中,他覺得「必須」要把事實告訴大眾。他知道自己將承受揭祕後果,但堅稱,「我沒做錯任何事,我無意躲藏。」     香港尖沙咀「Mira」酒店證實史諾登曾入住,但已於十日退房。

ging 發表於 2013-6-11 20:41:31

魔鬼終結者的天網要出現了.. 可怕!

dio009 發表於 2013-6-12 07:44:58

昨天談話節目一直在討論,也說到國內政府是不是暗地裡也作同樣的事,大家心理有數就好了.

Zzebra 發表於 2013-6-15 14:21:59

這種洩密,
最少要賠 100 億美元才合理

Zzebra 發表於 2013-6-25 12:07:58

據説逃到俄羅斯了,
看來美國自己以為世界最強大, 那也沒用

Zzebra 發表於 2013-6-25 12:11:34

原來美國不封鎖侵權的盜版影片網站,
可能為了能從 Google, Facebook 等公司拿到監控資料,
所以看來應垓是利益問題

obelisk0114 發表於 2013-6-27 00:47:22

Zzebra 發表於 2013-6-15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這種洩密,
最少要賠 100 億美元才合理

WikiLeaks 表示 :

mcmsmhp 發表於 2013-6-27 23:28:35

没有,当然没有错隐藏 :|

jn558611 發表於 2013-9-7 11:24:35

Yea, I heard about him long ago.Here is the question, is it better to be loyal to USA or loyal to the USA goverment

Subtitle2 發表於 2013-9-7 13:35:01

早晚會被美國的特勤隊獵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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