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解除流浪漢身分
回文被管理員判定為灌水言論 因此被拔除權限自己的行為有瑕疵 便不再爭論
請管理員刪除先前我的回文並重新回復權限(看大家好像都是這樣?){:3_493:}
讓人有機會重新參與論壇
謝謝
本文最後由 xpic 於 2025-4-18 09:20 AM 編輯
考1111 發表於 2025-4-15 09:57 PM
回文被管理員判定為灌水言論 因此被拔除權限
自己的行為有瑕疵 便不再爭論
請管理員刪除先前我的回文並重新回復權限(看大家好像都是這樣?)
讓人有機會重新參與論壇
謝謝
嗯 ...
基本上呢,小弟反對
2篇都是我扣的 ...
1. 版規不看,怪誰 ???
2. 在這帖寫(說)這樣,然後在另一帖,寫那樣,
什麼叫 "隨意執法 " ???
3. 依照語氣+用字,會讓人感覺不出來抱歉、不好意思有悔意耶 ... {:3_502:}{:3_502:}{:3_502:} 本文最後由 考1111 於 2025-4-18 02:16 PM 編輯
xpic 發表於 2025-4-18 09:14 AM
嗯 ...
基本上呢,小弟反對
1. 版規不看,怪誰 ???
我覺得我在文內寫得很清楚了,怪自己。
2. 在這帖寫(說)這樣,然後在另一帖,寫那樣,
什麼叫 "隨意執法 " ???
留言在前,發文在後 可能是這樣才會有些誤會有疑慮的話(我個人是想留作紀念並作為警惕)請一起刪除後 再麻煩解除流浪漢身分 謝謝。
3. 依照語氣+用字,會讓人感覺不出來抱歉、不好意思有悔意耶 ... {:3_502:}{:3_502:}{:3_502:}
照你的意思應當如何才算你個人主觀的 認為有悔意呢? 違反板規有所處分我概括承受 ,你應該看得很清楚 創立帳號 多年來只有2次回文,可想而知我並不是要灌水或是有其他動機,我的回文的初衷就只是感謝所有願意分享的人,即使你不認同認為我是在灌水,我也接受,回文的所得大可拿走或扣回我都沒問題,但是否應該讓人有機會重新學習、遵守板規回歸論壇? 一次的失誤便讓人永無翻身之日,這樣的懲處符合比例原則嗎???
考1111 發表於 2025-4-18 02:02 PM
1. 版規不看,怪誰 ???
給你加油打氣,不用太在意這裡的升級。
也不用跟__計較,多查詢,會發現__花很多時間在這上面。
也許這是__唯一的慰藉,讓我們祝福__。 考1111 發表於 2025-4-18 02:02 PM
1. 版規不看,怪誰 ???
我以為申請恢復的人應該是知道規則,
而不是浪費時間在這裡筆戰。 wen 發表於 2025-4-22 10:42 PM
我以為申請恢復的人應該是知道規則,
而不是浪費時間在這裡筆戰。
那還幫牠恢復 ... {:1_547:}{:1_547:}{:1_547:}
另外,小弟建議,
申訴的文,非當事人 ( 關伱屁事 凸 ) 就別來亂回亂搞,
違者嚴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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