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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18 08: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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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THXman 於 2011-5-18 08:50 編輯
標題以求助....破題,當以良議而執,否助議無執便無益,所求何焉? 
但見JustinWang 兄之題,不議論其規劃.設計.施工.調校...等是否良善,然願行執,其求尚有益.
弟直言以助,若有得罪,望兄海涵.
1.客廳不是作為視廳室或音響室的良善空間,既然樓主有透天屋厝一棟,當整一區做較佳的良善規劃.
2.av視聽與音響有若大之特性差異,切勿貪求,擇一.
3.樓主此客廳對於作為av視聽室過小了,有不錯的器材,若真如此規劃實是可惜.
4.樓主所示之圖乃室內設計之法,非聲學設計之法,若樓主所需僅是要如一般室內設計,看起來有個樣子,而非真求於視聽室,那請您的室內設計計依你喜愛之風格設計便可.聲學一事皆非室內設計師之能,毋須多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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