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811|回覆: 9
收起左側

[求助] 喇叭的接頭是黑紅線用夾的?

[複製連結]

發表於 2010-10-31 01:43: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x
想問一下這種黑紅線的喇叭 是用夾的哪裡買的到 要接液晶電視看第四台用的
因為賣場都只有3.5mm的接頭 只能聽video 不能聽第四台

發表於 2010-10-31 09:39:20 | 顯示全部樓層
紅黑100芯喇叭線
去連鎖的五金賣場找應該是找的到
不然上拍賣找也有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0-10-31 11:00:53 | 顯示全部樓層
可是我不是要買線 我是要買喇叭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0-10-31 16:21:04 | 顯示全部樓層
你電視要有輸出才買(很多電視都有做10w輸出
不然 你裝一組電腦喇叭就好了....便宜的2.1也很好
我自己打電腦是用300w輸出的小AMP 加兩顆 喇叭
可以轉很大聲!!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0-11-2 01:09:03 | 顯示全部樓層
4# 唯、昕
可是電腦的喇叭是3.5mm我有插過 看第四台沒聲音
訊號來源要切換到video或是pc才有聲音
我看電視後面有黑紅線的插槽 所以才想試試
話說那台液晶電視不知我朋友去哪買的 雖然只有2000元 但卻沒內建喇叭 所以一定要外接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0-11-2 11:44:21 | 顯示全部樓層
電視的聲音輸出孔
如果是一般看到的AV端子(紅/白/黃,代表的是左右聲道+影像)
選擇紅色與白色(左右聲道)
用一般的AV端子線接出來

電腦喇叭的聲音輸入孔
看起來是3.5mm的耳機端子
只要去燦坤或一般家電行買「2孔的AV端子轉1孔的耳機端子」的轉接頭就可以了
要注意的是耳機端子有分大小
參考↓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004153734516

不然乾脆一點買條轉接線也OK
參考↓
http://tw.page.mall.yahoo.com/item/p0409574588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0-11-2 11:47:18 | 顯示全部樓層
另外聽起來你的第四台是外接Tunner,LCD只是純粹的Monitor囉...
如果是這樣子,第四台的機上盒記得要把AV端子也接到LCD Monitor的AV端子In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0-11-3 02:50:37 | 顯示全部樓層
7# kuen1972
嗯 沒錯 我朋友的第四台確實有一台機上盒 我也覺得很奇怪
第四台怎麼會需要機上盒才能看呢?我家只有一條電視線接電視而已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0-11-3 10:27:07 | 顯示全部樓層
7# kuen1972
嗯 沒錯 我朋友的第四台確實有一台機上盒 我也覺得很奇怪
第四台怎麼會需要機上盒才能看呢?我家只有一條電視線接電視而已
sisley7799 發表於 2010-11-3 02:50


因為你朋友的顯示器是LCD Monitor而非LCD TV
差別在於後者有內建Tuner(選台器)
會這樣搞是因為LCD Monitor是電腦商品
LCD TV是家電商品,家電商品會有稅的問題會比較貴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0-11-12 14:10:22 | 顯示全部樓層
恩.買lcd顯示器一定要加選台器喔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熱門推薦

BOE、洲明、青松、飛利浦、海信、TCL、兆馳等20+企業MLED、投影、商顯新品齊聚美國的Infocomm展會
BOE、洲明、青松、飛利浦
BOE、洲明、青松、飛利浦、海信、TCL、兆馳等20+企業MLED、投影
絕對色彩的表現【 BENQ W4100i 強勢回歸】
絕對色彩的表現【 BENQ W4
網路發達傳千里,資訊透明無國界。 對現代影音玩家而言,這早已
為情感而生【Emotiva-簡簡單單的精緻就是發燒】
為情感而生【Emotiva-簡簡
成功的音響品牌,最初都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們一起玩,邊玩邊
「減法哲學」打造7.2.1.6 StormAudio風暴Fusion/ Ken Kreisel精緻極簡客廳劇院
「減法哲學」打造7.2.1.6
「減法哲學」打造7.2.1.6 StormAudio風暴Fusion/ Ken Kreisel精
全新打造高家電影院
全新打造高家電影院
新家就快完成了.位於二樓新的劇院也先行施工.首先.先看一張完全

聯絡我們| 問題反映| 小黑屋| 手機版| Archiver|  本網站特別聘請 蔡家豪律師 為本站法律顧問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