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易主 壹電視狠裁280人未60天前通報 違法可罰50萬2013年05月03日
昨北市勞動局公布,壹電視資方從10日起分批解僱280名員工。朱有平攝【施春美╱台北報導】壹電視經營權下月一日將易主,昨北市勞動局接獲壹電視大量解僱計劃書,指自本月十日起至七月底,分六批解僱二百八十名員工,資遣方案優於勞工法令,因未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在六十天前通報,勞動局初步認定違法,將開罰壹電視十萬至五十萬元。
香港壹傳媒集團上月十五日公告,以總價十四億元台幣將壹電視賣給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預計下月一日由練接手經營。近來壹電視裁員傳言不斷,昨北市勞動局表示,接獲壹電視大量解僱勞工通報,指因不堪長期虧損、公司股權轉移、面臨人力整合,因此進行大量解僱,原七百位員工將裁撤四成共二百八十人,從本月十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分六批解僱。
壹電視經營權下月易主,由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接手經營。資料照片資遣費優於勞基法勞動局指,資方提出的資遣費計算方案,含資遣費、預告工資、慰問補償金、提前計算年終獎金。因員工均適用勞退新制,依法資遣費依年資每年給零點五個月工資,壹電視提供的資遣費為年資滿一年員工,每年給付一個月薪資,優於法令。
將找勞動局再溝通另外,壹電視也會發慰問補償金,並比照預告工資,依《勞基法》給十到三十天薪資,並提前依員工當年度在職天數發給年終獎金。
勞動局昨下午派員到壹電視勞檢,初步確定資方違反《大解法》,今發函壹電視陳述意見,完成行政程序即會開罰十萬至五十萬元。人在美國的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嘉聲昨受訪表示,因壹電視無法上架,導致長期虧損,無奈下出售壹電視,現只能對員工做最好的安排。
至於通報過晚涉違反《大解法》,張嘉聲說,將與勞動局溝通,表達壹傳媒資方的誠意。
員工盼承諾不減薪將留任的壹電視工會理事長鄭一平昨表示,資方有先徵詢員工去留意願,且資遣方案也優於法令,工會感受資方善意,但仍對解僱案感到遺憾,盼新資方能對留任員工書面承諾不減薪、不任意調動職務。
選擇離職的壹電視記者祝嘉嵩昨說,年資僅二年多,資遣方案佳,「離開對我是最好的選擇」。
※編者按:《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壹電視均隸屬壹傳媒集團。
壹電視大量解僱涉違法表●解僱內容:5/10~7/31分6波解僱280人,佔總員工數700人的4成
●資遣方案:含資遣費、預告工資、慰問補償金、提前計算年終獎金
●違法部分:企業規模達《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通報門檻,須在60天前通報,昨勞動局認定未在時限內通報,將開罰10萬~50萬元罰鍰
●申訴管道:
◎勞資爭議:1999轉7016或7030
◎就業服務:(02)2594-2277轉401
資料來源:北市勞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