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x
花蓮縣文化局辦理
街頭表演藝術甄選簡章
活動內容:為兩年舉辦一次的石雕節慶注入更多傳統民俗技藝及文化創意,特別辦理街頭藝人甄選活動,廣邀全國擁有各式技藝的街頭表演者一起來別苗頭,秀一秀出神入化的表演功夫和巧藝。入選者將安排在「2009花蓮國際石雕藝術季:雕塑印象」活動期間演出。
辦理單位: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花蓮縣文化基金會
花蓮縣文化服務隊
甄選辦法:竭誠歡迎擁有特殊才藝之表演藝術工作者,並具備熱誠、喜歡在街頭和群眾直接互動者前來參加甄選,本局將擇期公開評選後,安排於「2009花蓮國際石雕藝術季:雕塑印象」,10月1日至11月1日活動期間之週末假日演出。
表演時間:每週六、日,(10/3、10/4、10/10、10/11、10/17、10/18、10/24、10/25、10/31、11/1),共10日,預定每日表演四小時,將依入選者之表演性質安排場次。
報名資格:1.凡年滿16歲以上之國內表演藝術工作者或團體均得為申請人,藝文團體須檢附政府機關立案證書。
2.外籍人士或團體須檢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核發之街頭展演工作許可函(證),始得報名。
甄選類別:表演藝術類:現場表演之戲劇、舞蹈、歌唱、魔術、行動藝術…等。
表演酬勞:(一)演出費:個人每小時1600元
團體每小時2250元(限2人以上5人以下)
(二)交通費:外縣市演出者依實核銷交通費(火車票價)。
(三)住宿費:外縣市演出者住宿費每人每天最高1400元。
報名日期:98年5月15日至98年6月15日止
報名方式:(一) 網路報名:請至文化局網站下載並詳細填寫甄選表格。
花蓮縣文化局(首頁) → 活動訊息 → 街頭表演藝術甄選辦法及報名表。
(二) 郵寄報名:請至文化局網站下載並詳細填寫甄選表格,將相關資料乙式5份於98年6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課收,花蓮市文復路6號。請在信封上註明:「街頭藝人甄選活動」。入選名單除由本局發文通知外,另將公佈在本局網站並發新聞。花蓮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
甄選時間:(一) 初審:於6月擇日進行初審,將依報名表內容及附件進行書面初審工作,預計選出20名個人或團體參加現場複審。
(二) 複審:初審入選名單將於網路上公佈,並另行發文通知入選者參加現場複審,擇日現場公開評審選出10名優秀個人表演者或團體參加10月份之石雕季表演活動。請初審入圍之個人或團體表演者準備10分鐘以內的表演節目參加現場複審。
甄選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花蓮市文復路6號)
洽
詢: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課,電話:03-8227121 分機:145,黃小姐。
備
註:活動內容以本局網站公告為準,本局並保留更改活動內容之權利。
花蓮縣文化局辦理
「2009花蓮國際石雕藝術季:雕塑印象」街頭表演藝術甄選
報名表
基本資料:
| 姓
名
|
| 性別
| ¨
男
¨
女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團體名稱
|
| 立案字號
|
| 戶籍地址
|
| 通訊地址
|
| E-Mail
|
| 聯絡電話
|
| 手機
|
| 申請類別
| ¨戲劇
¨舞蹈
¨歌唱
¨演奏
樂器類別____
¨魔術
¨特技________ ¨雜耍
¨其他______
| 簡易自述:200字內
| (空白處若不夠書寫請自行增加頁數)
| 專長技藝概述:200字文字簡述,另以相片加註解或DVD影片加口白方式呈現
| (空白處若不夠書寫請自行增加頁數)
| | | | | | | | | |
評分
-
查看全部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