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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7 2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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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遊騎兵 於 2008-1-7 03:45 發表 
看到這段話,不禁讓我想到兩位成員-公方俊&曾正論。
他們兩位都是我的好友,聽到我要號召拍攝煙火秀的團隊,馬上打電話給我,報名參加。
我把公方俊安排在松德路公園,把曾正論安排在世貿二館旁的停車場
他們於12/31 PM6:00就 ...
令人感佩的精神,非常謝謝您們~
小弟也曾拍過雙十煙火,必須早到3個鐘頭搶位置.
跟您們比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十月節氣在堤防上涼風徐徐,
而101放煙火當天,寒風刺骨還耐心等候施放煙火時間的到來.
整個拍攝團隊付出的努力,值得我們為您大聲喝采.
謝謝各位前輩的付出與我們分享您們的辛勤成果.
感謝再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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