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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數位無線電視釋照 業者:政策無明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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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25 10:04: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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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覺得台灣總是有人要扯數位電視的後腿啊
之前己經被政府扯了好幾年了,現在換電視台業者和學者要開始了
等了好久高畫質頻道的台灣人真是悲哀啊,
不管如何我希望都別再拖了,即便只有一台大愛HD都是ok的
有總比沒有來的好



數位無線電視釋照 業者:政策無明確目標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0912240340

(中央社記者梁瑜珊、吳協昌台北24日電)數位化時代來臨,交通部規劃的第2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明年將釋出5張無線數位頻道及2張行動電視執照。但業者質疑,政策沒有明確目標,如何吸引民眾收看。

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協進會今天舉辦「如何面對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研討會,邀請多名專家學者討論目前數位無線電視政策的現況。

中視資訊科技公司總經理林南宏表示,世界各國很早就在經營數位媒體匯流,台灣已經慢了。他指出,現有的二階段釋照「5+2」方案,其中無線電視頻道歸廣電法所管,行動電視歸電信法所管,屆時又該依據何種法源來執行。

林南宏強調,環境一直在改變,科技也日新月異,但如果公共政策沒有跟上時代的潮流,那麼許多產業和相關技術會停在原地,不只無法嘉惠於消費者,甚至面臨淘汰的命運。

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謝穎青表示,政府的角色不能只是資源分配者。他認為,既然政府要釋出數位無線電視執照,那為什麼市場反應一片冷淡。他表示,「如果政府今天要標售土地,可是卻規定建商不能蓋20層樓,會有人願意進場嗎?」

謝穎青強調,「政府要進廚房,不該只是在旁邊喊熱。」假使未來政府持續釋出數位無線電視執照,必須去思考,民眾到底是需要更多的數位無線電視台,還是需要一個好用的數位無線電視台。981224



數位無線電視釋照 學者籲釐清政策目標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7+112009122401646,00.html


    * 2009-12-24
    * 中國時報
    * 【中廣新聞/彭群弼】

    針對數位無線電視頻道釋出問題,國內傳播學者建議在釋照前,必須做好市場分析,台灣產業究竟能容納多少「新的頻道」;其次,學者也建議政府參考國外做法,把「傳輸平台」和「節目內容」分成不同執照,分別依照「電信法」和「廣電法」辦理,才能有效解決目前的困境和法令限制。  

    這一場學者專家共同參與的研討會,吸引了滿座的聽眾,多數都是業者代表,各家電視台高層幾乎都到期,關心下一梯次的數位無線電視的頻道釋出。NCC強調:未來頻道釋出會尊重「服務中立」的精神,以不設限的方式,歡迎「沒有被法律禁止」的業界,參與執照申請。

    學者專家看法就沒有這麼樂觀,多位與會的學者都指出,目前國內廣電頻道爆滿,廣告大餅卻沒有因此擴大,是否有足夠的經濟支撐力,開放新頻道的設立,需要謹慎。其次,學者也質疑,目前採用「管制」思維的頻道管理政策反而產生了「人為的稀有性」,讓頻譜成為稀有,但運用效率極差,特別是廣播頻率。

    因此曾任NCC委員的劉孔中建議,放寬頻率的買賣租售,甚至可以設定質押,形成頻率的次級市場,活絡頻率交易透過市場機制,提高使用效率,並藉由公平法的約束,避免不當競爭或壟斷。

    面對數位匯流的世界趨勢,學者也憂心,目前採用廣電法思維模式的釋照做法,根本無法解決未來跨媒體平台經營者申設後所衍生的問題,因此學者紛紛呼籲政府不要為了釋照而釋照。

    曾任NCC委員的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琍指出:歐洲及澳洲,甚至鄰近的香港,將「訊號傳輸」與「節目供應」的執照分流,引進專業的訊號供應商,負責架設網路,傳送訊號,節目供應商向訊號傳送業者租用頻寬即可,不但可以大幅降低電視台的成本,也可以解決匯流後,跨媒體經營的多元型式需要。換言之,預定釋出的5+2張執照,究竟釋出的是哪一種執照,還有很多的思考空間。




釋5張數位無線電視照 學者籲:通盤檢討電信法、廣電法
http://www.nownews.com/2009/12/24/91-2550457.htm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交通部日前規劃的「無線數位電視釋照案」已送行政院審議,預計2010年將釋出5張數位電視和2張行動電視執照。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協進會今(24)日邀請多位產官學者舉辦「如何面對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研討會,出席的景文科技大學財金系教授莊春發表示,近十年來台灣廣告市場大幅下滑,若再貿然開放數位電視執照,恐讓媒體經營雪上加霜。

莊春發指出,根據台灣十年廣告市場金額統計,1999年有847.7億元、2000年有798.3億元、2001年有635.7億元、2002年有532.6億元、2003年有555.6億元、2004年有608.5億元、2005年有624.8億元、2006年有728.6億元、2007年有 655.5億元、2008年有598.6億元,今年大概也是500多億元,從上述數字來看,可以發現台灣廣告市場是屬於萎縮狀態。

莊春發說,如果再細看無線電視的廣告收益,可以得知從1999年到2008年,廣告收益從178億元降到84億元,尤其近五年平均廣告收益為 82.5億元,以目前4家民營無線電視台計算,等於1家電視台僅分到20億元的廣告營收,未來若政府再釋放5張無線數位電視執照,在廣告量不變的情形下,每家無線電視所能得到的廣告營收,將只剩下9億元左右。

莊春發並舉過去政府開放廣播電台和銀行為例,認為貿然開放的結果,只會讓市場多元化的目標大打折扣,而這些經驗都足以讓政府參考和省思。

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琍也說,由於數位無線電視已牽涉到數位匯流,因此NCC應該先通盤檢討「電信法」和「廣播電視法」,等到修訂相關法令後再進行釋照才比較適當。



手機廣播電視執照:明年可望釋出兩張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58819
文/蘇文彬 (記者) 2009-12-24     

行政院內部已有初步的釋照共識,明年可望公告由NCC發出兩張行動多媒體執照,為國內手機無線廣播電視服務露出一線曙光。

延宕已久的手機廣播電視服務明年可望有譜。行政院內部已有共識,明年最快可能在第三季釋出2張行動多媒體執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謝進男今天出席通訊傳播產業協會舉辦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研討會時表示,行政院內部已有共識,計劃明年依電信法釋出兩張6MHz的行動多媒體營運執照,讓業者經營手機用戶收看的無線廣播電視服務。

謝進男指出,NCC屬釋照執行機關,明年一月若收到行政院發出的釋照公文,比照當初180天以內完成WiMAX營運資格審查,預期將花200天以內的時間完成釋照程序,最快在8月左右完成釋照。

明年釋照後,取得執照的業者就可以分配的無線頻譜經營手機用戶收看的無線廣播電視服務。手機廣播電視服務跟目前電信業者以3G視訊串流提供的手機電視不同,而是像透過電視接收廣播訊號看無線電視一樣,而電信業者提供的手機電視加值服務則以3G行動網路傳輸電視內容給用戶。

早在2007年時NCC便提供手機無線廣播電視試驗執照,由中視、華視、公視、高通、中華聯網五家團隊各自建置實驗網路、測試服務,評估手機無線廣播電視服務的技術與市場可行性,四家業者採用DVB-H技術,高通則引進MediaFLO技術,但隨著行政院釋照政策遙遙無期,試驗計劃先後在去年結束,無法跟上政府釋照進度。

未來國內可能採用的手機廣播電視技術有兩種,一是高通在美國推動的MediaFLO,Verizon Wireless行動電信業者跟LG、Samsung等手機業者合作推出服務;另一個則是以歐洲為主要市場的DVB-H,Nokia曾推出DVB-H手機與國內的中視合作測試。

如今釋照計劃終於露出一線曙光,但只釋出2張行動多媒體營運執照,低於當初參加試驗計劃業者的數目,僧多粥少增加了業者取得執照的競爭壓力,對試營運業者也沒有取得執照的優先權,浪費了當初投入的資源。

發表於 2009-12-26 22:11:34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的政客 政治文化朝令夕改 和一堆臭屁學者在那阻擋 有的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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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28 17:25:08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堆立委諸公等政客, 身兼各地方第四台董事等要職

未來又推有線電視數位化, 每台電視都要裝數位機上盒, 就是每台電視都要收費才能看

更可惡的, 我住家附近台電, 中華電信全都地下化, 唯獨第四台業者檢便宜, 從不花錢投資或申請埋管, 不是走水溝, 就是掛在路燈上

造成, 線路地下化後, 唯獨第四台的 canle 在路燈上串來串去

對於 DVB-T / HiHD 當然是不斷扯後腿了

我家裡是絕對不用第四台抵制到底, 有幸的周遭親友放棄第四台改用 DVB-T 也超過 10 戶了吧

======

第四台業者僅是衛星收下後=> 機房 => cable => 你家 , 就可以壟斷成這個樣子

對於衛星的開放更是有很多黑手背後扯後退, 若你家開店, 試試將衛星訊號, 放在店面自己看, 第四台業者會告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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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29 01:14: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nning 於 2009-12-28 17:25 發表
第四台業者僅是衛星收下後=> 機房 => cable => 你家 , 就可以壟斷成這個樣子

對於衛星的開放更是有很多黑手背後扯後退, 若你家開店, 試試將衛星訊號, 放在店面自己看, 第四台業者會告你喔


雖然我不懂裝設衛星,不過你舉的這個例子是真的違法嗎?
還是雖不違法但第四台業者「就是要告」的意思?

除了營業用需要執照外,自己架設有線電視系統在自己的家裡用應不違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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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29 14:02:56 | 顯示全部樓層

HD除了大愛台外還有其他的選擇就是愛爾達

其實
現在除了大愛台跟公視可以看到HD外
中華電信MOD機上盒也有HD高畫質的電視節目可以看
而且節目內容比公視跟大愛台來得豐富
因為他總共有體育影劇跟綜合三台
我個人是覺得既然都買了FULL HD的電視
不看HD畫質電視還在看第四台節目
那就不要買HD畫質的電視
以免浪費錢還被笑笨蛋
雖然裝MOD的人不多
但看過高畫質的電視節目
再回頭去看傳統第四台節目的人
都會感覺到畫面真的變的很清晰
色彩更豐富
只是要花更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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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11:08: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lin0928 於 2009-12-29 14:02 發表
雖然裝MOD的人不多
但看過高畫質的電視節目
再回頭去看傳統第四台節目的人
都會感覺到畫面真的變的很清晰
色彩更豐富
只是要花更多錢


真的..
之前一直看傳統電視
到後來裝了MOD只有一個爽字

雖然畫質還是很差
只有號稱HD的艾爾達還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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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2 12:11:45 | 顯示全部樓層
HD明明就是一個應該發展的趨勢
為什麼這些握有主導權的人都不肯認真去做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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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2 12:57:06 | 顯示全部樓層
謝穎青強調,「政府要進廚房,不該只是在旁邊喊熱。」假使未來政府持續釋出數位無線電視執照,必須去思考,民眾到底是需要更多的數位無線電視台,還是需要一個好用的數位無線電視台。981224
這個謝穎青是甚麼鬼東西,他收了第四台多少錢可否請檢調去調查
數位HD也就只有HiHD一台沒有量哪來的質,全面開放全是購物台的高清頻道還有是一堆人要看的
目前第四台垃圾節目也佔了8成以上,我怎麼沒聽到謝穎青要把第四台回收
你連頻道都不給釋出,如何提升品質
NCC強調:未來頻道釋出會尊重「服務中立」的精神,以不設限的方式,歡迎「沒有被法律禁止」的業界,參與執照申請。
全力支持NCC開放任何合法業者申請

莊春發說,如果再細看無線電視的廣告收益,可以得知從1999年到2008年,廣告收益從178億元降到84億元,尤其近五年平均廣告收益為 82.5億元,以目前4家民營無線電視台計算,等於1家電視台僅分到20億元的廣告營收,未來若政府再釋放5張無線數位電視執照,在廣告量不變的情形下,每家無線電視所能得到的廣告營收,將只剩下9億元左右。
第四台粗製濫造把餅做小的後果,也要算在HD身上,你如何保證全面開放後,市場的餅不會變大
可否請檢調去調查莊春發是否收了第四台賄款

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琍也說,由於數位無線電視已牽涉到數位匯流,因此NCC應該先通盤檢討「電信法」和「廣播電視法」,等到修訂相關法令後再進行釋照才比較適當。
等你訂玩法律,別國已經開始發展3D高清了,你劉幼琍一個人負擔的起台灣科技停滯的損失嗎?
這些人有名有姓,有本事阻擋,就要受社會公評
最後感謝樓主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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